人才招牌
一、专任教师招聘
(一)引进层次、条件及待遇
人才层次 |
引进条件 |
引进待遇(单位: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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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家费 |
科研启动 经费 |
配套平台 建设费 |
年薪 |
住房待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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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层次 |
中国科学院院士;中国工程院院士;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、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著名学者。 |
面 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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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层次 |
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,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主要从事与学校事业发展密切相关学科领域研究工作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;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(主持);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(主持);国家级教学名师;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,在本学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,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,在学术界具有重大影响的知名学者。 |
200 |
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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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 |
100 |
提供购买学校住房,或提供人才专用住房免费居住并发放购房补贴60万元(税前)。 |
第三层次 |
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,具有博士学位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入选者;国家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;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;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(主持);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,在本学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业绩,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,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优秀学者。 |
100 |
40 |
200 |
50+ 贡献绩效 |
提供购买学校住房,或享受购房补贴50万元(税前);不购房者,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,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。 |
第四层次 |
1.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,具有博士学位及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务,学术水平较高,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,从事前瞻性、创新性研究,已形成较稳定的研究方向,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,主持过国家级项目,具备成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潜力的优秀人才; 2.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,具有博士学位,学术水平高,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,从事前瞻性、创新性研究,已初步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,具有丰富的学术积累,具备承担国家级项目的能力,具备成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潜力的优秀人才。 |
50 |
30 |
- |
- |
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,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。 |
第五层次 |
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,具有博士学位,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优秀人才。 |
35 |
20 |
- |
- |
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,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。 |
学校妥善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随迁、安置和子女的入学问题。 1.配偶:本着人岗适配的原则,结合其本人履职能力、学校岗位空缺等情况,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。按第三层次及以上待遇引进人才的配偶,若无适合工作岗位,可一次性享受 10-20 万元(税前)的生活补助。 2.子女:引进人才子女优先入读桂电幼儿园、小学、中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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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博士后招聘
(一)招聘方向
信息与通信工程、电子科学与技术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通信、雷达、定位、卫星导航、
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(集成电路设计方向)
(二)招聘类型和待遇
类型 |
待遇 |
师资博士后 |
1.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提供安家费、科研启动费等人才待遇; 2.按校内同类人员享受薪资福利待遇; 3.享受自治区提供博士后资助经费8万元/年(资助期2年); 4.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。 |
师资项目博士后 (项目型) |
1.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提供安家费等人才待遇; 2.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3万元/年; 3.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; 4.享受自治区提供博士后资助经费8万元/年(资助期2年); 5.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。 |
项目博士后 (项目型) |
1.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3万元/年; 2.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; 3.享受自治区提供博士后资助经费8万元/年(资助期2年); 4.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; 5.出站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,可申请留校工作,并按学校当年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待遇兑现安家费等人才待遇。 |
驻站待遇: 1.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办理其本人及子女的落户手续,工作期满出站后应及时办理转出手续,其子女上学或入园按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同等对待; 2.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加我校职称评定工作,按学校同类人员条件执行; 3.博士后出站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可直接认定为副高职称; 4.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、银奖、铜奖的,若已取得副高职称,可破格申报正高职称; 5.项目型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奖励3万元。 |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老师
电话:18842399916
邮箱:592122779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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